包装、吊牌等损坏会影响无理由退货
作者:管理员    发布于:2016-05-03 09:13:45    文字:【】【】【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两年多来,关于网购商品七日内无理由退货的要求,已经基本上为第三方平台及其经营者、消费者所认可,此类纠纷的数量也日趋减少。但是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在某些特殊情况下的“无理由退货”依旧充满争议。
“无理由”不等于“无条件”
家住百官的夏先生前些日子在淘宝上买了一个三星手机壳,到货后却发现与自己机身不匹配,遂向商家提出了退货的要求。虽然产品还在七日无理由退货期内,但由于夏先生在拆产品包装时撕破了产品自带的包装盒,因此商家拒绝夏先生退货的要求。
商家称,消费者损毁物流包装打开产品密封包装等查验产品行为,是不影响无理由退货的。但是如果产品包装丢失或者撕毁,这会影响到商家的二次销售,因此不能够适用无理由退货。夏先生对此表示不满,遂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
无独有偶,日前程女士也遇到了类似的问题。她网购的一件外套,在要求无理由退货时由于剪掉了吊牌而被告知影响二次销售无法退货。
“消费者确实有权在收到网购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无理由退货并不是无条件。”百官市场监管所的相关负责人表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明确规定了定制商品、鲜活易腐商品、在线下载的数字化商品、交付的报纸期刊等特殊商品不适用于无理由退货的条款,而对于一般商品而言,消费者主张无理由退货的权利也必须保证“退货的商品完好”这一条件。
“商品完好”的界定争议不断
产品包装的损坏是否违反了“包装完好”的条件,目前仍存在较大的争议。据记者了解,目前淘宝、天猫等第三方平台往往将七日内无理由退货的条件表述为“不影响二次销售”,对于产品自带包装损坏的情况倾向于不支持无理由退货。
据百官市场监管所的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等相关规定,对于消费者查验商品所必须的拆封等行为并不认定为影响商品完好,但是夏先生这样损毁或丢失商品自带的包装盒的情况,目前法律法规并无明确规定。
 
“中消协和全国人大法工委一些法律专家的意见是倾向于认为包装盒、吊牌不属于产品的一部分,只要商品本身没有问题,其包装盒、吊牌损坏、丢失的情况下仍应认定为‘商品完好’。”该负责人说,但是这些专业人士的个人意见并不具备法律约束力,因此目前该类事件仍以调解、商量为主。
呼吁消费者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由于产品自带包装和吊牌等的损坏、丢失会给经营者带来一定成本,而法律法规并无明确相关权利义务,因此在产生纠纷时一些经营者往往会拒绝无理由退货或坚持要求消费者承担相应的损失。”该负责人表示,这类纠纷处理中,即便商家最后同意让步,也往往会耗费消费者较多的时间和精力。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消费者,在拆封网购商品时不要撕毁商品自带包装,在对网购商品查验清楚之前不要损毁、剪除或丢失相关商品自带包装、吊牌等,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纠纷。
标签:吊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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