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装辅料企业不服处罚状告环保局败诉
两企业不服市环保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向蓬江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该院近日的判决维持了市环保局的处罚。
蓬江区某五金工艺厂、某服装辅料厂均于2012年7月成立。2013年5月,市环保局工作人员分别到上述两企业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这两家企业在未办理环评文件报批手续,需配套的环境保护治理设施未经验收合格的情况下,擅自进行五金工艺品加工生产以及玻璃钢模特加工生产。
于是,市环保局对两企业作出立即停止生产及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两企业不服,后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蓬江区法院提供的数据显示,该院受理的环保类非诉行政执行案件在今年头5个月就有150件,为去年同期的5倍。而在2012年、2013年,这个数字仅分别为67件、70件。
为着力做好辖区环保行政处罚审判及执行工作,该院发挥审判职能,支持依法行政,制定执行案件应急预案,并构建执行联动机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