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女经营名牌服装专卖店卖假货被起诉
在菏泽市区步行街某名牌服装专卖店的浙江人陶某和陶某某是父女俩,因嫌正规渠道进货价格高利润低,父女俩便购买无商标标识服装,当做正品出售。近日,牡丹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对陶某父女俩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指控,自2013年10月底至2014年6月中旬,陶某父女俩从北京、郑州等地服装市场多次购进假冒某名牌服饰、织唛标及吊牌,然后再找小作坊把假冒织唛、水洗标、吊牌等商标缝在无商标标识的服装上,在其经营的菏泽市区步行街某名牌服装专卖店内,共销售假冒该品牌服饰500余件,价值人民币80余万元。2014年6月中旬,福建该名牌服装公司市场监查部的工作人员来菏泽巡查市场。在陶某的店内发现疑似假冒商标的服装,购买回公司检测后发现,该商标图形与自己公司的品牌商标相同,但不是自己公司商标厂生产的商标,该服装也不是本公司生产,遂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在陶某的专卖店及仓库内扣押假冒的该品牌服饰800余件,价值人民币60余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