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装吊牌价竟冒充原价标高后再打折降价销售
作者:管理员    发布于:2014-11-27 11:50:58    文字:【】【】【
在泉城路一家按摩椅专营店在售商品均按照相关规定使用蓝色明码标价签标示价格,其中一款多功能高档按摩椅标价41800元,销售人员表示,目前厂家正在搞活动,购买单品每件可直降2万元,但如果开具发票,每件单品只能直降1万元。

按照济南市物价局2005年出台的《关于在全市推行明码实价的通知》规定,济南市使用红、黄、蓝三色标价签,其中蓝色价签为明码实价标签,即使用该价签产品必须实价实销,不能讨价还价。凡是涉及打折、降价、优惠等促销活动时,应当使用代表议价的黄色价签或代表降价的红色价签,且应注明降价原因。“这种使用蓝色价签随意打折降价的行为,违反了明码标价的规定,也让消费者无法对其在售价格产生信任,商家应该诚信标价销售。”市物价局相关人员表示。

日前,在某小商品批发市场的品牌眼镜店该店打出了“眼镜直通车平价超市,真正便宜、价格全市最低、质量保证”、“全场眼镜均不到市场价格的三分之一”。对此,济南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类广告语是不准确的,市场价格是个含糊名词,具有动态变化的不确定因素,该行为属于典型的“标示的市场最低价、出厂价等价格表示无依据或者无从比较”价格欺诈行为,触犯了明码标价相关规定。

商家称服装吊牌

就是原价

位于泉城路的某大型商场的品牌服装店内在售服装的货架上均不见明码标价签。“这是刚到货的今年新款羊绒外套,售价3198元,如果是本店会员,可享受9折优惠,折后价2878元。”销售人员边说边拿出挂在服装上的吊牌给记者看,上面印有品名、等级、产地和成份等内容,并写有“建议零售价:RMB3198元”字样。至于为何没有使用物价部门规定的明码标价签,该人士声称这是厂家要求,全国连锁店都是按吊牌价销售。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说:品牌服装尤其是冬季外套一般价格不菲,如果在显眼处摆放价签,可能不少消费者因为高价而放弃了购买打算,但如果先用专业话术进行推销,等顾客试衣并产生购买兴趣后,价格影响程度就会降低,毕竟冲动性消费占比是很大的。

“商品出厂所携带的吊牌,物价部门不认定为明码标价。”日前,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有关规定,商品经营者应当以商品标价签的形式,在经营商品的显著位置,标明商品名称、产地等主要内容,而明码标价签需要国家强制监制或印制,服装吊牌显然不是此类价签;价签内容除品名、规格、计价单位、零售价格等基本内容外,还要有12358价格投诉电话,且有营业场所专职物价员的签章,吊牌显然做不到;明码标价签要求摆放位置要醒目,让消费者一目了然,吊牌显然也不符合要求。总之,吊牌不符合明码标价相关规定要求。

水果按百克标价“天天便宜”是噱头

不仅是商场百货,超市标价问题也不少。记者日前在某知名连锁社区超市购物时发现,水果区在售商品并没有明码标价签,而是一律采用手写价格标价,且产地、规格等信息要素均缺失。记者选购了一枝标价2.8元的香蕉,销售人员过秤后打出的价签显示,产品重量约为1.5公斤,总价则为31元。“标价指的是每百克商品的重量,不是每斤香蕉的价格。”该人士介绍,水果一律按百克标价,这是超市统一规定。


在另一家大型连锁超市记者看到,商场内挂有“天天便宜”字样的大幅广告标语,如一款品牌金典有机奶每箱售价为76元。“我上周买过这一款牛奶,当时售价也是76元。”一位消费者告诉记者,从字面意思看,所谓“天天便宜”应该是当天售价较前一天价格要适当降低,但时隔一周,该产品售价依旧未变,这种广告语无疑是在忽悠消费者。对此,该商场负责人表示,“天天便宜”只是一个销售噱头,目的是想表达该超市商品物美价廉,主要是为了宣传推销,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每天降价。

对于该说法,济南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该类行为属于典型的使用“欺骗性或者误导性的语言、文字、图片、计量单位等标价,诱导他人与其交易”,属价格欺诈违规行为,依法可对商家进行处罚。

标签:吊牌

版权所有 苍南县龙城织带厂    
  工信部ICP备案号:浙ICP备13030868号-1
7*24小时服务热线:(0)13906662660  在线客服QQ:13906662660 772539536 联系人:杨经理 邮箱:772539536@qq.com
Copyright @ 2013-2016 kcedios.com All Rights Reserved